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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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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陣微風吹來,將她的髮梢揚起,兩人之間這樣的距離,他可以聞到她頭髮的香氣。

「因為,你已經交奻朋友了。」

「這有什麼關係?」

「人言可畏,我不想讓別人誤會,讓另一個女生難過。」

剛才才說嚴士揚細心、細膩,但這番言論對他來說好像又太難。「可是我們是很好很好的朋友啊!」

「我知道。」沈佩璿欲言又止,「可是……」

「可是什麼?」

說他細心、細膩,但她也知道他一定想不到那個層面;或者不該怪他,因為連她也想不到她竟然動了心。

他把她當好朋友,她卻動了二心……

「到底可是什麼?」

「沒有!反正你想跟我當好朋友,我們就是好朋友。」

嚴士揚笑著,「這才對!」

她面帶微笑,深信他是真的把她當成好友──這段時間以來,她面臨如此困境,他伸手幫助她,這般友情她永遠難忘。

如果他只想跟她當好朋友,那她願意維持這段友情,儘管心裡有異,她也能裝作看不見、配合他……

人都需要朋友,也需要情人;可是情人總是來來去去,朋友才能長久陪伴,也許經過很多年,身旁的伴侶早就不知換成誰朋友還是那一個。

至少,沈佩璿是這樣安慰自己的──

阿揚絕對是全世界最好的朋友,知道她有難,二話不說就伸出援手幫她,讓她的求學之路不至於走不下去。

好啊!既然命中註定是如此,那她就整理好起一顆難以收拾的心,專心一致的當他的朋友,祝福他。

看著他和小君那麼快樂的樣子,她也很開心。

他跟小君真的是天差地遠的一對──士揚是個有話就說,想做就做的男生,大剌剌的個性只能用粗線條來形容;可是小君卻是個很溫柔、很細膩的女生,她永遠乖乖待在一旁聽士揚說話,也不回嘴,更很難答腔。

每次看見他嘰喳個沒完,小君只能安安靜靜聽他說話,一句話都插不上嘴,沈佩璿想,這傢夥本來就夠聒噪了,再加上他主修法律,說起話來佔個理字就更加不饒人。

除此之外,嚴士揚也是個嘴巴還在說的時候,身體已經開始動作的人──話說這是件好事,證明他是個身體力行的男人,不過從負面的角度來看,就怕他也是個做事前不懂得三思的男人。

每次嚴士揚一沖動起來,要跟別人吵架或打架,小君幾乎攔都攔不住,只能紅著臉在那裡乾著急,不然就是向沈佩璿求救。

那天在市場裡,那個驚心動魄的場面正說明了這一切……

照慣例,棒球隊的隊友到市場幫忙沈家賣菜,其實很難得,這些還只是大學生的孩子,一輩子說不定都沒上過市場,竟然願意為了幫助同學家裡解決困難,採取排班制度每個人都輪流上市場幫忙賣菜。

即便沈家的狀況已經梢微上了軌道,沈媽媽的病情穩定下來,不像前一陣子那麼危險,只要定期洗腎,就能過正常生活。

那天,沈媽媽向到市場幫忙的嚴士揚與汪映君說不好意思,「小璿太緊張了,其實我們已經可以應付得來,這孩子……真是麻煩各位同學了。」

嚴士揚豪氣千雲說著,「伯母,沒問題啦!這哪是麻煩,小璿的事就是我們的事,說一聲,我們一定來幫忙。」

汪映君也微笑著,一點也不覺得辛苦。

沈佩璿就站在一旁,四個人往市場外面走;時間接近市場收市,人潮逐漸散去,各家攤販即將收攤,荷包滿滿。

就在他們來到市場外面,他們親眼看見一輛五十cc的機車疾駛而過,一瞬間,一名年約五十多歲的婦女摔倒在地,回過神來時,那輛機車已經揚長而去。

「搶劫啊──」那名婦女高聲痛呼。

他們趕緊上面察看,受害者倒坐在地,臉上滿是驚魂神情,眼眶裡更有涙水。

汪映君和沈佩璿幫忙扶著婦女,沈媽媽也在一旁叫喊著請人幫忙。

嚴士揚站在現場,一臉的不敢相信──這個世上竟然有那麼張狂的人,當街行搶,這樣天理何在?

「媽的,家裡沒大人了啊?」嚴士揚立刻沖到一旁牽出他的機車,插入鑰匙,發動引擎,什麼話都沒丟下就沖了出去。

沈佩璿與汪映君都看傻了!

汪映君更是驚喊著,「阿揚啊──老天!怎麼辦?」

沈佩璿真不敢相信,那男人就這樣一個人沖了出去,他當自己是在演古裝劇,騎馬出去追賊啊?

不行!她不能讓他這樣一個人去……

「小君,妳在這裡等著,我去追阿揚。」她沒有機車,只能牽著她的腳踏車,踩著慢吞吞的二輪交通工具,氣喘如牛的趕緊追上去。

老天!這確實是嚴士揚會幹的事。

他一定心想,這種當街行搶的壞蛋絕對不能容許!那傢夥就靠著這滿腔的正義感,以為自己可以當拯救世界的超人,卻讓他身邊在乎他的人擔心死了。

擔心……不足是小君,她也擔心。

沈佩璿擔心到就這樣騎著腳踏車追趕上去,也沒時間去想小君在後頭會不會誤會,會不會懷疑她幹嘛這麼擔心她的男友?

一直以來,她都掩飾得很好──單純的做個朋友,保持距離,即便這違背了她的心意,但為了能永遠當他的朋友,她願意。

可是看見他就那樣沖了出去,迎向危險,儘管知道那就是他的個性,她無法放心,她只能第一次順從自己的心意追上去。

腳踏車的速度慢,怎麼趕都好像趕不上,可她對附近的路很熟──從小就在這市場活動,她知道附近有什麼小巷子可以鉆,而且觀察四周路人的眼神與表情也可知道那兩輛機車剛剛是否經過這裡。

「到底跑到哪裡去……拜託,阿揚,你可不要太激動!」她怕搶匪身上有武器會傷到嚴士揚,她也怕嚴士揚太氣憤,把對方打成重傷!

那傢夥的拳頭,絕對有能力做到。

她到底該擔心誰啊?

突然,腳踏車經過轉角時,眼尖的她看見了某個景象──兩輛機車倒在地上,其中一輛就是嚴士揚的。

她嚇得當場跳下腳踏車,車子連架好都來不及,直接摔在地上;她沒看見人,倒是在前方不遠處的地上看見了血跡。

她全身一冷,不斷發抖;四周有民眾指指點點,沈佩璿回頭向路人拜託,「拜託幫忙報警一下,我朋友騎車追搶匪,拜託快點報警通知警察來幫忙!」

路人趕緊照辦。

沈佩璿走上前去,走進眼前那個巷子,一旁的路人還勸她不要一個人行動,可是她不管,此時此刻,她是不可能呆站在現場等。

她往前走,巷子裡幽暗僻靜,看來鮮少有人活動。她邊走,突然聽見一陣聲響,她趕緊跨開步伐向前奔去。

果然在一輛汽車後面發現了一團混亂──

兩個人纏在一起相互攻擊,那個被搶來的霹靂包就掉在地上,裡頭的鈔票都散了出來。

「媽的,欠揍,敢多管閒事!」那名搶匪狠狠揍了嚴士揚幾拳。

嚴士揚當然也不是好惹的,更何況眼前這種搶匪他深惡痛絕,果然一出手就連續幾拳回敬對方。「我就要管,你這種人渣!」

場面驚心動魄,沈佩璿看得幾乎嚇到忘了要有動作。

她可以清楚看見嚴士揚臉上有的傷,地上甚至還有幾滴血滴,就跟她在巷口看到的一樣。

就在這個時候,搶匪拿出了一把刀,將嚴士揚壓制在地,眼看就要將刀揮下!

沈佩璿嚇了一大跳,嘴裡立刻大喊,「警察來了!」

嚴士揚抓住機會一拳揮出,將對方徹底擊倒,或許是正中要害,搶匪整個人昏了過去。

現場恢復安靜,只聽見嚴士揚痛呼悶哼,以及沈佩璿微微的喘息聲;而這樣的安靜聲逐漸被後頭的嘈雜聲給取代,因為警車來了。

嚴士揚坐在地上喘息,摸摸自己臉上的傷,罵了聲倒楣,擡頭就看見沈佩璿站在那裡,他好訝異,「小璿,妳怎麼會來?」

沈佩璿終於支撐不住,嚇到跌坐在地上,「我真的要被你嚇死耶!」

「哎呀!這種小CASE怎麼可能難得倒我?不用擔心啦!」他還在說大話。

沈佩璿不禁笑著,儘管眼眶裡因為那一瞬間不斷放大的恐懼而浸透了涙水。

嚴士揚笑著看她,距離有點遠,沒看見她眼裡的涙水,「不過妳也很厲害耶!竟然追得上我,妳不是只會騎腳踏車嗎?」

她騎著腳踏車就追了過來,是因為擔心他嗎?想到這個問題,竟然莫名讓嚴士揚很開心。

警察趕到了,將搶匪當場逮捕;而眼前這兩個幫忙逮到搶匪的年輕人當然成了英雄,尤其是嚴士揚,一路追趕,鍥而不捨。

嚴士揚像個小孩子一樣提醒著沈佩璿,「我剛剛差點被搶匪打掛的事,妳不可以跟別人說啊!尤其是棒球隊的人,這樣太丟臉了;不過我不反對妳幫我宣揚我打掛搶匪這件事啦……」

沈佩璿看著他,帶著笑,眼眶裡還是醞釀著涙水;這麼靠近他,他應該看到了,只是粗線條的他大概會以為她是受到了驚嚇。

他不知道啊!就在那一刻,她是真的為他擔心!

她想,如果他真的那麼遲鈍,不解甚或不在意她的情感,那就讓她主動抱抱他吧!

儘管她別有二心,至少他只會以為這是朋友的擁抱。

可是看見汪映君出現在嚴士揚身邊,看著兩人親密的模樣,沈佩璿還是沒勇氣去擁抱他,給他一個充滿讚許、佩服、心疼、不捨、擔憂與喜歡的擁抱。

嚴士揚見義勇為追搶匪的事讓他聲名大噪,學校幫他記功,甚至連警察局都表揚他,媒體採訪他,他還大聲說,說他以後要當檢察官以剷奸除惡,說些場面話,反正大家聽了都很開心。

連那些當初討厭他到底的棒球隊前經理們都豎起大拇指,稱讚他好帥,甚至還說願意跟他交往看看,也不管人家現在早就有女朋友了。

總而言之,嚴士揚的名聲在一夕間扭轉。

沈佩璿知道,這男人確實值得稱讚,至少他見義勇為,不能原諒自己親眼見到有人犯罪而毫無作為,雖然這常會讓他陷入險境。

她覺得好奇怪,她的生活怎會轉眼間就變得這麼單純,除了課業與市場的工作,就只剩下他──她變得常常在關心他、註意他,以一個朋友的身分!

其實在大學生涯,她不是沒人追求過,相反的還很多。

只是最後總是無疾而終,有人說她看起來太理智,不樣一般的女生,至少不像小君那樣的女生,可以輕鬆的取悅,可以為了男生一點討好的舉動,弄得又哭又笑。

好友說,她喜歡的一定是真性情的人──想哭就哭,陪她一起哭;想笑就笑,陪她一起笑,這樣的男生大概才能得到小璿的青睞。

也許吧!這說得也許沒有錯,而這個世上確實有這個人,只是這人已不可能屬於她!

沈佩璿原先以為她跟嚴士揚一輩子都不可能有機會──士揚很喜歡小君,他們甚至不曾吵過架,儘管士揚是個有點粗魯的男生,但旁人都看得出來,他們是真的很喜歡彼此。

在大學這幾年間,至少沒聽過兩個人吵架、鬥嘴、鬧分手,相反的,嚴士揚與汪映君要吵起來實在太困難了──她沈佩璿可是親眼見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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